11月30日下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有多处措词用了"严格"字眼,有的地方更是直接用了"禁止"字样,这意味着国家对于燃煤自备电厂的管控进一步收紧。
比如:严格执行电力行业相关规章,提升自备电厂运行水平,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严格新建机组能效、环保准入门槛,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严禁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及以余热、余气名义建设常规燃煤机组等违规行为;禁止公用电厂违规转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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