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让市民吃上放心羊肉,自12月1日起,山东省食药监局将与省公安厅、省畜牧兽医局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并出台了关于规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从生产、流通、餐饮等各个环节规范羊肉及其制品。今天是新政实施首日,市面上对于该规定的执行情况怎么样呢?
根据规定,在食品流通环节,销售羊肉及其制品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供货商、食品店等经营业户要在销售场所公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生产经营许可证明等。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12月1日上午,记者在济南市的银座和华联两家大型超市调查发现,这两家超市并没有在羊肉片和羊肉制品的柜台前标明需要公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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