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2日发布,该院1日公开开庭审理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局长李晓明涉单位行贿、受贿一案。李晓明曾行贿云南国土资源厅原厅长林耘埜现金人民币共计52万元和价值人民币1.715万元的黄金1块。
该案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移交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办理,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指定建水县人民检察院管辖,建水县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9月21日立案侦查。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建水县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5月4日将案件报送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处理,由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向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1月至2008年9月,被告单位文山麻栗坡紫金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被告人李晓明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期间,为使公司在文山麻栗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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