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深圳12月4日讯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海关等17个部门在“黑名单”联合惩戒方面达成共识,日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17个部门今后将实施税收“黑名单”联合惩戒措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将受到阻止出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等17项联合惩戒。其中,仅“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就包括了不能乘坐飞机、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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