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证所、深交所和中金所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交易所均公布了《熔断机制业务问答》,其中表示:深交所在14:57至15:00收盘集合竞价期间触发熔断的,不实施指数熔断。
那么,上证所对此是如何规定的?为何深交所要保证收盘集合竞价的交易?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比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上证所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后注意到:
《深交所规则》第四章第六节规定:沪深300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首次上涨、下跌达到或超过5%但未达到7%的,熔断时间为15分钟,“熔断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恢复交易并进行收盘集合竞价,但14∶45及之后触发的,指数熔断至15∶00,当日不恢复交易。”
而《上证所规则》中对应章节规定:沪深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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