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火电审批权下放的第一年。在过去的11个月,国内通过核准的火力发电项目超过120个,机组容量总计超过1亿千瓦。
为贯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和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于2014年9月印发了《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为加快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进一步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
区域重点突出
《计划》中提出了优化区域煤电布局的目标,严格按照能效、环保准入标准布局新建燃煤发电项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其中,东部地区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1-11月,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核准燃煤发电机组总容量约为3360万千瓦,占全国核准装机总量的26%,其中包含9个超超临界项目和13个热电联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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