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为注册制铺垫了法律依据: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
草案提出:在决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授权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度。
12月9日当晚,证监会网站挂出了一篇文章,该文清晰地阐述了注册制的重要意义、总体目标、监管重点等内容,这些都是市场共识。不过该文中有一句话,还是引发了一些市场的议论。
这句话是:"坚持统筹协调,守住底线的原则,及时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注册制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会一步到位,对新股发行节奏和价格不会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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