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央行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广东、福建三地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对三地自贸试验区进行金融支持。
央行相关负责人称,此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战略部署,促进自贸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加大对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的金融支持。
以下为央行金融支持天津、广东、福建三地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全部内容: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9号)
一、总体原则
(一)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立足天津区位特征和经济特色,围绕金融支持租赁业发展特点,拓展金融服务功能,带动全国租赁业稳健发展。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总结和借鉴上海自贸试验区成功经验基础上,坚持简政放权的改革方向,逐步实现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强事中事后分析评估和事后备案管理,推动市场要素双向流动。
(三)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建立健全系统性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体系,守住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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