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1+N”细化方案的重要部分,《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下称《意见》)24日出台。股权多元化将率先从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企展开;民间资本除可直接“参股”国企外,以往限制或门槛较高的大型国有项目将向非国有资本逐步开放。
市场化无疑是本轮混改的核心。《意见》明确,在分类基础上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领域将进一步放宽,绝大部分国企实现股权多元化,包括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国资不再要求“一股独大”,可根据需要实施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同时允许将部分国资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
“很多原本门槛较高的行业将逐步向非国有资本敞开,这是一个信号。”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表示,通过混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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