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ST新亿的债权人对公司的债务重组方案表达了一致认可,但其《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却遭到了大部分股东的反对。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将与出资人进行协商,并于12月11日由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再次进行表决。
昨日下午两点半,新疆塔城市巴克图路10号宁城宾馆会议室,*ST新亿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正在举行。因职工债权组已于前日提前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因此本次会议由普通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出资人组会议则由出资人对《重整计划(草案)》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
虽然《重整计划(草案)》获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但在出资人组会议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仅获29.95%的与会有表决权股份同意,反对者则达70.05%。按规则,今日将再次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进行"补考"。
资料显示,截至12月9日,共有40家债权人向*ST新亿管理人申报债权,共计约27.05亿元,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塔城中院裁定确认的普通债权为21.75亿元;而截至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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