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就《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
这一征求意见稿共八章51条,第四章就专门围绕“快递安全”展开。
其中,第22条规定“禁止寄递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物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禁止、限制寄递物品的目录及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但并未对危化品寄递做进一步说明。
在经历过不只一次“毒快递”事件后,快递的安全性无疑引发了公众对快递行业的拷问,同时也对快递行业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危化品该不该“一刀切”禁止快递运输?如何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为企业和科研单位减少物流成本,同时减少化学品快递瞒报的潜在危险?
对此,业内人士呼吁,希望在《快递条例》中增加对于化学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寄递的内容,特别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化学品合法寄递,具体操作可依据《危险货物有限数量及包装要求》和《危险货物例外数量及包装要求》。同时,呼吁快递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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