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保监会12月11日发布通知,明确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有关具体措施,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在北京等4个直辖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市等27个城市实施该试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将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根据3部门通知,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试点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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