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相关决定草案的通过,广受关注的中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脚步"正越走越近。对于目前A股市场新股发行实施的核准制而言,注册制改革是发行制度的市场化举措,长远来看无疑有利于股市的发展。然而这并非意味着注册制改革可以一蹴而就,无论是"两年"的过渡期还是加强事后监管都成为注册制发行的必经之路。
注册制"脚步"临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
草案明确,在决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授权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度。会议还提出,待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有关部门将制定相关规则,在公开征求意见后实施,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这意味着,在《证券法》修订完成前,股票发行注册制将先行推出,进程的提速凸显决出策层加快证券市场改革的决心。
12月11日晚间,证监会官网发布公告称,证监会将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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