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8日讯 今天,财政部连续发布《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2个文件推动PPP建设。
《指引》明确了物有所值评价的前置手续和必备材料以及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的具体评价内容,提供了各行业项目测评时的重要依据。“《指引》主要关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风险识别与分配、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潜在竞争程度、政府机构能力、可融资性等6项‘基本评价指标’,这6项也是财政部目前推进PPP规范开展所主要关注的重点方向。因此也被明确作为评价的‘必选动作’。”上海财政局外经处纪鑫华说。
为平衡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PPP项目开展和咨询服务的实际情况,财政部也设定了相关“补充评价指标”作为定性评价的“自选动作”,包括项目规模大小、预期使用寿命长短、主要固定资产种类、全生命周期成本测算准确性、运营收入增长潜力、行业示范性等。2套“动作”的指标权重分别为80%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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