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29日联合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这意味着,作为国企改革重要一项的分类改革大幕就此开启。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认为,分类是国企改革的重大突破,是整个国企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改革全局,涉及未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国企并购重组等举措。在界定国企功能和分类的基础上,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将进一步推进。
为多项改革举措铺路
《意见》明确,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其中,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为目标,重点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安全效益的有机统一。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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