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2月29日电 据国资委网站消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於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资委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对商业类国有企业而言,要优化资源配置,加大重组整合力度和研发投入,加快科技和管理创新步伐,持续推动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
文汇网报道,《意见》提出,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
国资委负责人指出,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
其中,主业处於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为目标,重点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实现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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