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配建充电桩须占车位10%以上

发布:CapitalVue数据库 | 分类:行业新闻

关于本站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分享大学、考研、论文、会计、留学、数据、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统计学、博弈论、统计年鉴、行业分析包括等相关资源。
经管之家是国内活跃的在线教育咨询平台!

近日,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对外公布《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建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及其附件文件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值得注意的是,该《意见》中提出,新建住宅和已建住宅充电桩位 ...
数据分析师
住宅配建充电桩须占车位10%以上

近日,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对外公布《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建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及其附件文件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值得注意的是,该《意见》中提出,新建住宅和已建住宅充电桩位与车位配比均需达到10%以上,新建商业项目充电桩位与车位配比10%以上,已建的配比为5%以上;新建的办公项目充电桩位与车位配比为20%以上,已建的配比为10%以上。

10大类建设项目均需配置

在《意见》中,中山市将有望按照自(专)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分类落实 的原则,逐步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内部停车场、公交及出租等专用场站配建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意见》附件中还提到,中山10大 ...



本文关键词: 住宅配建充电桩须占车位10%以上  
1.凡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转载的文章,均出自其它媒体或其他官网介绍,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2.转载的文章仅代表原创作者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该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若;
3.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