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从中国证监会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新股发行按照新的制度执行。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再预先缴款,小盘股将直接定价发行,发行审核将会更加注重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企业和保荐机构需要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承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是在核准制下,为配合本次重启新股发行推出的改革措施,虽然体现了注册制改革的精神,但不是开始实施注册制。”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和国务院的具体工作安排,做好注册制改革配套规则制定及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注册制改革。
今年11月6日,为进一步增加市场活力、增强市场功能,积极稳定、修复和建设市场,证监会重新启动了新股发行工作,并同步提出了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制度、简化发行审核条件、突出信息披露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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