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广州计划每年在财政预算安排9000万元专项资金,推动融资租赁业发展,试行三年。目前,《广州市融资租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已在广州市商务委官方网站公布,即日起至本月10日,征求各界意见。
去年4月份,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曾表态:“力争在未来两三年内形成若干个千亿级的融资租赁产业聚集地,使广州成为继天津、上海之后的‘中国融资租赁第三极’”。
距市委书记表态不到一年,这每年9000万元的大手笔就公之于众,足见广州提振融资租赁产业的决心。《办法》提到,将在企业落户、增资扩股、企业贡献、项目补贴、公共服务平台奖励等方面给予财政支持。
在融资租赁企业落户、增资扩股奖励方面,每年评选出5家落户增资奖,每家企业最高500万元。同时,根据融资租赁企业当年的营业收入、资金投放额等方面的大小排序,前2名奖励400万元/家,第3至第6名奖励200万元/家,第7至第10名奖励100万元/家。《办法》还具体要求:专项资金的20%须奖励给高级管理人员,10%须奖励给专业人才,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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