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构建由央行牵头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协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挥好微观审慎监管功能。中央银行在金融系统中具有最后贷款人功能,应当处于宏观审慎管理的主导地位,从法律上和实践上应当保证央行对市场信息的获取、政策执行。因此,应在现有的一行三会基础上,建立以央行作为牵头方和引领者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通过央行的协调作用加强不同监管机构间的联系,从而将宏观审慎和微观监管的协调机制融入监管体系。
■如此安排具有以下几点好处:一是便于构建起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审慎监管"三位一体"的金融管理体制,可更好协调货币政策、金融稳定与金融监管的关系,解决货币调控传导不畅问题。二是便于建立集中统一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解决系统性金融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不足问题。三是监管工作由央行主导相当于在监管层面加强了决策统一,远胜于在一行三会间另外构建协调机制。四是有利于通过监管分工提高监管效率。五是有利于对市场影响力巨大的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监管。
金融监管制度到底应该如何改?一切讨论都应建立在对历史实践的总结和对客观需求的衡量之上。2003年,经第十届全国人民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