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就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明确要求。根据这一《意见》,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制度整合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综合医改试点省要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作为重点改革内容,加强与医改其他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推进。《意见》的出台,将有利于推动、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围绕《意见》,专家进行了解读。
突出整合制度政策
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意见》提出“六统一”的要求: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通过实现‘六统一’,医保服务效能将进一步提升,医保保障水平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将获得更多实惠。”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吴光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青海、宁夏8个省区市以及部分市、县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整合。各地按照“筹资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原则统一政策。这意味着,整合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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