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于孟林报道:为规范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煤化工行业技术进步,环境保护部日前印发《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以下简称《条件》),本准入条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现代煤化工生产建设项目。
根据《条件》,现代煤化工是指以煤为原料,采用新型、先进的化学加工技术,使煤炭转化为气体、液体或中间产品的过程,主要包括以煤气化、液化为龙头生产合成天然气、合成油、化工产品等的能源化工产业,煤炭中低温热解项目可参照执行。对不符合《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现代煤化工项目,各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不得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地方相关标准、规范性文件与《条件》不一致时,应从严执行。
《条件》提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缺水地区严格控制新建现代煤化工项目。《条件》要求,现代煤化工项目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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