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登记制度的期盼与困惑

发布:CapitalVue数据库 | 分类:行业新闻

关于本站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分享大学、考研、论文、会计、留学、数据、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统计学、博弈论、统计年鉴、行业分析包括等相关资源。
经管之家是国内活跃的在线教育咨询平台!

  【财新网】1月11日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中提出,2016年将设立中国信托登记公司,建立信托产品统一登记制度,信托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将取得重大突破。  信托登记制度的期盼及困惑  从信托法律制度、监管和 ...
数据分析师
信托登记制度的期盼与困惑

  【财新网】1月11日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中提出,2016年将设立中国信托登记公司,建立信托产品统一登记制度,信托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将取得重大突破。

  信托登记制度的期盼及困惑

  从信托法律制度、监管和市场实践来讲,信托登记制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信托登记制度主要是指信托财产登记,这是信托制度的核心基础。而广义的信托登记制度则既包括了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也包括信托产品、信托关系、信托行为的登记制度,以及信托受益权的登记制度。

  首先从狭义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来讲,信托财产是信托制度的核心,只要是委托人合法的财产和财产权利,而非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都能成为信托财产。信托登记制度是大陆法系国家中普遍采用的特殊制度安排,核心功能是确立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概括讲,包括两层涵义:第一是作为财产所有权转让的对抗要件,实现对抗与委托人有关的第三人;第二是确立被转移财产是信托财产对抗要件,实现对抗与受托人有关的第三人。其中,第一层涵义中“信托财产所有权转让的对抗要件”与普通所有权转移的对抗要件相同,根据财产性质不同,在《物权法》、《民法》等普通法体系中进行了规定。如金钱、 ...



本文关键词: 信托登记制度的期盼与困惑  
1.凡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转载的文章,均出自其它媒体或其他官网介绍,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2.转载的文章仅代表原创作者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该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若;
3.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