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业内人士认为,该《意见》加强了地方债务管理的透明度,通过三年过渡期债务置换避免债务违约大规模爆发。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还取消了地方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职能,借此城投公司转型有望加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会成为主要突破口。
地方债限额管理细致化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元春表示,"《意见》首先强化了地方政府债务需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批,及上级机构的监管。此外,一旦债务限额核定完成,若要进行调整是很困难的,所以该意见同时强化了事前管理功能。"这将利于改变过去对于债务增长不透明的局面,并可约束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
民生证券固收分析师李云霏认为,政府债务分类实施限额管理,规范举债行为、化解债务风险。未来政府一般债务、专项债务均实施限额管理,分别由一般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政府举债要依据投资项目特点规范发债,禁止无序增加债务。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达15.4万亿,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是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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