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合作成为大资产管理时代势在必行的趋势。
从政策上来看,2015年9月保监会发布了《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办法》规范了保险资管机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相关要求,《通知》则放宽了险资的投资渠道。
“从各自优势上来看,保险公司有大量长期低成本资金、大量机构投资者客户及稳定的项目源,是嫁接低成本优质项目的主要资金来源,可以发展成为信托公司的潜在资源。”格上理财研究中心欧阳岚分析指出,“信托具有灵活的制度和全金融牌照的优势,可以连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能够以贷款、股权、债权、权益等多种方式为资金提供安全的保值增值服务,因而能很好地弥补险企本身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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