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之前两次因暂缓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而遭社会质疑后,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并同时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与旧的定价机制相对比,新出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既保留了之前合理且有效的内容,同时根据形势变化和整个价格改革进程的推进又有新的变化或突破,体现出有放有收 的特征。
总体而言,新版成品油定价机制有两个未变之处:
一是定价的方法未变,仍采用成本加成的方法,同时调价周期也未改变。
综观世界各国成品油定价方法,无外乎两种方法:一是像美国等石油市场竞争相对充分的国家所采取的市场定价方法,即成品油价格随市场供求变化而变化,政府不干预企业具体定价。另外一种就是像我国这样的石油市场竞争不够充分,垄断较为突出的国家所采取的政府行政定价方法。而政府行政定价又包括固定价格法、固定收益率法、成本加成法等。无论旧的定价机制还是新的定价机制,都采取了成本加成法,即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 。此外,成品油价格调整周期也未缩短,仍为10天一个周期,说明10天时间能够大致反映出价格从原油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