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京津冀税务部门简化纳税人跨省(市)迁移手续,并明确了适用范围、时限要求、业务衔接、业务操作流程等内容,打破地域税收征管壁垒,促进京津冀三地税收协同发展,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便利企业合理流动。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4月,中央审议通过《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更有利于三地之间企业流动。《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提出要推进跨区域国税、地税信息共享、资质互认、征管互助,不断扩大区域税收合作范围。2015年11月,京津冀税务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制定了税收征管协作任务分工和计划安排,此次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迁移事项。
通知明确,京津冀范围内,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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