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长安万达广场是万达集团继广州白云万达广场后,布局珠三角的另一力作,投资总额高达150亿元,2012年动工。目前,该项目遇到了麻烦——因商铺买卖合同纠纷引起的官司已持续了近两年。
2014年,有40户业主因商铺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东莞长安万达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万达)。业主称,他们一开始跟长安万达签的是70年商铺使用权年限的合同,交完购铺款后,临近收铺时却被告知商铺使用权年限要从70年变更至40年,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故将其诉上法庭。
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原被告最初约定的70年使用权年限有约束力,长安万达构成违约,判处双方解除买卖合同。此后原被告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日前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将案件发回重审的裁定。
1月22日,长安万达总经理魏东涛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是因为判决过重——不至于退铺。但对于案件的其他问题,他多次强调,“只要案件在诉讼阶段,我们都不会回应。最终结论要以法院的判决为准,我们所有的态度取决于法院的最终判决。”
土地使用年限由70年变40年
事情要从2012年讲起。业主们告诉记者,2012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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