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P2P网络借贷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中国银监会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不久前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目前该《办法》尚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
笔者认为,自2014年以来,随着经济下行,P2P网贷野蛮生长等诸多原因,网贷行业风险不断。因此,及时出台网贷监管规则是顺应市场要求。但是,再好的监管规则,最后都必须经受实际效果的检验,否则,规则不过是写在纸上。笔者认为,目前《办法》所确定的监管架构及其监管方式有待改进之处,否则将对实际收效提出严峻考验。
在监管结构上,《办法》确立了各部门相配合监管以及分阶段(风险事件发生前、违法行为发生后等阶段)监管+行业自律的特征。由中国银监会对网贷平台业务活动制定统一监管规则,指导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做好网络借贷规范引导和风险处置工作。工信部负责对网贷平台业务活动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公安部牵头负责对网贷平台业务活动进行互联网安全监管,打击网络借贷涉及的金融犯罪工作。国家网信办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
具体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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