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武汉听众何女士向中国之声反映称,她此前向当地的汉口银行贷款800万用于企业经营。按照银行贷款要求,何女士向银行指定的一家名为天安担保的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后,还向这家担保公司缴纳了50万保证金。如今她已按期全额还款,却因担保公司跑路迟迟拿不回保证金。
根据相关规定,融资担保公司和银行合作开展贷款反担保业务,需要向银行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这笔钱不得转嫁给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借款人。但这条规定,在汉口银行准入的这家担保公司那里,为何成了一纸空文?对于借款人的损失,银行是否需要担责?
何女士是武汉一家餐饮企业的老板。2014年5月,因企业扩大再生产,她向汉口银行申请贷款800万。但何女士向银行的抵押物价值不足,需由担保公司对其中的500万进行反担保。
何女士回忆,当时在汉口银行贷款的时候,汉口银行指定了一个担保公司---天安担保,缴纳了50万的担保金。800万他们如期还给了汉口银行,应该到天安担保公司解压50万,结果到天安担保公司去,这个钱就一直没有拿回来。
据介绍,天安担保在武汉的办公地点已经人去楼空,董事长李太敏也已失联。何女士表示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