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通知,决定继续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给予税收优惠,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後占地免徵城镇土地使用税。通知执行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通知明确,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徵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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