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报】
经营分析
(一)商业模式
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是自有广告媒体经营、广告媒体代理、互联网营销及创意内容制作,其中目前为公司带来收入的业务为自有广告媒体经营业务和广告媒体代理业务,互联网营销业务、创意内容制作相关业务目前正处于业务开拓阶段。
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属于广告业的细分行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公司目前在自有广告媒体经营和广告媒体代理业务方面已经形成了较为明晰的业务模式。
自有广告媒体经营业务中,公司作为影院广告媒体专业服务提供商,主要以直销模式获取广告主或者广告代理公司客户,并利用在万达影城及其他影院铺设的 82 寸 LED 广告屏为客户发布广告。由于影院聚集了大量高消费人群,公司经营的广告媒体获得了客户较高程度的认可,为公司带来了较高的收入和利润。
广告媒体代理业务中,公司作为广告媒体代理商获取优质的户外广告媒体的经营权利,同时以直销模式获取广告主或广告代理公司客户。公司利用获取的户外广告媒体为客户发布户外广告。在该业务模式下,公司主要凭借与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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