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上午,记者从中共泉州鲤城区委宣传部获悉,该区对2016年2月1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止,在鲤城辖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别墅及二手房)的个人(家庭)最高可享受购房总额2%的财政补贴。此外,还将给予购房者子女就学优惠措施,给予外来务工人员购房优惠措施。
如何补贴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优惠政策细分为两个时间段和几种情况,具体为:
从2016年2月1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该时段内,个人(家庭)购买鲤城辖区范围内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购买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个人(家庭)购买鲤城辖区范围内超过144平方米以上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别墅及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2%的财政补贴。
从2016年5月1日起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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