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全球主要发达经济体对其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反思和改革,基本建立了以系统性风险防范为核心任务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英国、美国和欧盟的改革经验值得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借鉴。
(一)美国
全球金融危机是大萧条以来全球最为严重的金融危机,美国对这次危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并最后通过了多德-佛兰克法案,对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重大的改革与完善,致力于建立一个应对系统性风险和复杂内在关联性的金融监管新框架。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和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的建立中,最为核心的有五个内容:
一是建立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的协调机制。新监管体系建立了一个由财政部长作为主席和主要监管主体负责人组成的金融稳定监察委员会,委员会负责监控和管理美国金融系统性风险,委员会是一个决策主体,更是一个协调主体。委员会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如果委员会在评估后认为某大型金融机构对金融体系稳定构成风险,则将建议美联储在资本金、杠杆率等方面对该机构实行更加严格的微观审慎监管要求;二是在特别的条件下,该委员会有权对大型金融机构进行分拆,具体执行则授权美联储来实施。三是协调美国各个监管主体的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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