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保监会消息,截至2016年2月14日,共有八家保险公司报送了开展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报告。保监会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5〕82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对报告进行了认真核对,其中有三家保险公司符合《通知》中所列经营要求。按照"成熟一家,公布一家"的原则,现将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公司名单(第一批)公示如下: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在保监会下发消息前,天津市财政局(地税局)已发布公告,内容为自2016年1月1日起,本市正式启动居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凡本市纳税人购买由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设计的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均可按照每年2400元、每月200元限额标准享受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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