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以下简称"慈善法草案")将于今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值得注意的是,最新的三审稿中将信托公司纳入慈善信托受托人。
慈善机构是从事慈善事业的重要组织,列入受托人毫无争议,但就信托公司能否充当慈善信托受托人一事,却是几经波折,此次纳入无疑是对信托公司作为慈善资金受托人的肯定和鼓励,也让信托从业者颇受鼓舞。
业内人士认为,对如何具体实施公益项目投资,目前信托公司或许并不如专业慈善机构擅长,但其在风险隔离、资金增值保值、流动性安排、运作期限匹配上有着天然的优势,若结合慈善机构丰富的慈善项目资源和经验,双方合作将共同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信托业内研究人士认为,信托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本该在更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将慈善信托加入慈善法内,并将信托公司列为受托人,有两层含义,第一是把信托法律工具及制度安排引入慈善事业中去,这一世最根本的含义;第二是让信托公司助力慈善事业。信托公司的加入是为了将信托制度安排更好的融入慈善事业。
最新草案:
受托人包括信托公司
经历了漫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