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建明表示,突出惩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犯罪,依法办理“e租宝”非法集资案等重大案件。
曾建明是在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做出上述表示的。他指出,人民检察院促进规范金融秩序,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2791人。
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2014年7月到2015年12月,钰诚国际控股集团下属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线运营“e租宝”,以高额收益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非法集资,实际吸收资金500多亿元,涉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