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发改委政研室副主任赵辰昕表示,近日下发的《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2016年将北京等12个省级电网及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这标志着输配电价改革全面提速。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试点范围扩大,将为进一步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条件。售电侧放开将引入更多售电主体参与竞争,带动电能资源优化配置,部分特定类型的售电公司将因此受益。
试点范围扩大
根据《通知》,2016年列入试点范围的包括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12个省级电网。《通知》要求,已开展试点的省份要认真总结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经验,未纳入2016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省份要抓紧开展输配电成本调查,做好输配电价测算准备工作,为2017年全面推开输配电价改革打好基础。
赵辰昕表示,自2014年首次在深圳市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以来,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15年在内蒙古西部、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6个省级电网开展了先行试点。此次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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