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所言,“消费者是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全方位服务好消费者,满足好消费者需求是保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那么,要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到底应该先治标,着力解决目前已经出现的行业顽疾、消费者痛点?还是应该先治本,追溯源头、从点滴开始纠正防范?
保监会用实践表明,要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就必须治标又治本、双管齐下。去年,保监会把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完善制度机制为前提,以强化保险公司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体责任为主线,以严格监督检查为手段,以实施透明度监管为支撑,以重视消费者教育和风险提示、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扎实推进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治标 向不法行为“亮剑”
去年,各级保险监管机关针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社会舆论关注的保险机构、保险产品和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检查。2015年全年共派出753个检查组2132人次,对820家保险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对41家机构、77人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422万元,下达监管函117次,开展监管谈话113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50万元。
首先,在加强保险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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