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环境公益诉讼元年,经过多年探索和推动后,在立法层面已经基本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谢玉红在2015年环境权益维护实践情况通报会上说。
谢玉红说,随着新环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的实施,环境公益诉讼的个案数量较之前大幅上升。社会组织提起的多数环境公益诉讼个案顺利立案,检察机关也开始探索在全国试点地区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践。
社会组织正在以原告、支持起诉方或资金支持方等角色参与到环境公益诉讼中。据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总监葛枫介绍,全国约有1000余个社会组织具备法律和相关解释规定的起诉资格。但2015年,仅有9家社会组织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如福建绿家园在福建长汀县禽畜养殖造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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