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首次用专门篇幅,从十个方面客观总结了人民法院2015年深化司法改革情况。那么本轮司法改革进展到目前,重点解决了哪些问题?有何难点?今年司法改革重点任务又有哪些?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记者:本轮司法改革与以往相比有何特点?重点解决了哪些问题?
李少平:这一轮司法改革与以往相比主要有三个突出的特点:
一是中央顶层设计的力度前所未有。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确定了司法改革的宏伟蓝图,把司法改革作为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目标就是要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迄今已经召开了22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30个司法改革文件,这在我国司法改革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二是改革的广度深度前所未有。这轮改革以问题为导向,都是瞄准长期以来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机制性的深层次问题,需要改革的很多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比如人财物省级统管、跨行政区划法院、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执行体制等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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