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4月16日电 昨日深夜,财政部等13个部门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正面清单)公布,自2016年4月16日起实施。第二批清单共包括151个8位税号商品,第一批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这意味着跨境电商正面清单中的商品增至1292个8位税号商品种。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第一批清单由财政部等11个部门发布,而第二批清单由财政部等13个部门发布。第二批清单中,部分商品都做了说明。如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依法需要经过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进行了说明,明确目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暂不需要获得相关产品的配方注册证书。
在第二批正面清单公布的同时,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就舆论关切的问题进行解答。主要分为六个方面:
一、不会给消费者带来太大负担
跨境电商税收新政实施后,对商品而言则是“有升有降”。此外,“新政”有利于电商企业降低物流成本、缩短通关时间,电商企业可以化解部分成本,对母婴类等大众消费品的价格总体影响有限,不会给消费者带来太大负担。
二、两批清单商品可满足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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