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继浙江省检察院与浙江省工商联联合召开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后,双方出台了《关于加强协作保障和促进浙江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出台的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浙江省委关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切实保障、促进浙江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意见》提出三条工作原则:一是高效便民原则。检察机关和工商联应畅通交流渠道,为非公有制企业寻求法律咨询、预防咨询、司法救济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二是注重实效原则。双方要全面把握非公有制企业的司法需要,提升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三是协作配合原则。双方应密切联系,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实现优势互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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