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在立法上,尚未对银行卡非授权交易的损失分担机制进行规定,法院在实践中不得不采用传统民法原理来处理非授权交易纠纷中的损失分担问题,这对持卡人极不公平,也不合理。
●在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呼声日渐高涨的今天,通过立法确立以持卡人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导向的非授权交易损失分担制度,有其必要性,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内容。如能得到实现,也无疑会是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的一个最好示例。
所谓银行卡非授权交易,是指在未经持卡人明示或者暗示授权的情况下,他人使用银行卡导致该持卡人账户内资金减少或者信用透支额度增加的交易。毫无疑问,交易者在未经合法授权下使用了持卡人卡内资金,构成了侵权,应对持卡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此类交易发生后,往往很难抓获侵权人,或者即使抓获其也无力赔偿损失。此时,是由金融机构还是持卡人承担非授权交易的损失,就成为此类案件的核心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多次公布了相关案例,确立了以过错责任为基础的损失分担机制。但这一损失分担机制没有考虑到银行卡交易的技术条件,没有体现对持卡人消费者权益的特殊保护,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持卡人的责任,没有体现公平原则,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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