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仍在继续。海淘新政第10天,海关的“过渡性措施”终于在外界呼声中下发了。《第一财经日报》从包括接近海关总署人士、试点城市口岸及部分企业处获悉,4月18日,《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执行跨境电商税收新政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已经下发到八个口岸处。
但这个过渡性的“去库存”措施只是让大家松了一口气,让更多的跨境电商企业担忧的是,激起重重波澜的海淘新政,虽然经过了两轮调整,却依然面临核心监管盲点——通关单。
而更多的人在等待质检总局最后细则落地的同时,开始与时间赛跑,透过各种渠道,“跑部前进”,以获取最后喘息的时机。
过渡性的去库存通知
虽然早在3月底,财政部就已正式发文,确定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但企业经营范围的正面清单,却在4月7日21时左右才正式公布。
众多政策涉及的企业开启了通宵模式,因为留给它们调整内部系统与海关正式对接的时间,只有几个小时。
这同时引发了另一个问题,对于那些在4月8日之前就下订单,刚刚到岸或者从海外出货的产品,如果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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