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的制定有其严肃性,是又一个国家强制标准,影响面广,应经得起市场和用户的检验,不能留下重大缺陷,因为这反而无助于快递电动三轮车路权问题的解决 ]
[ 笔者走访调研了一线快递员,听到的普遍声音是15公里/小时的速度太慢,难以满足业务需求。笔者建议标准对快递电动三轮车的设计时速放宽到30公里/小时。 ]
近期,深圳“禁摩限电”引起了业内、媒体以及社会大众的高度关注,解决快递电动三轮车合规上路所需的标准和法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4月8日,国家邮政局网站发布了国家强制性标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标志着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的国家标准向出台迈出了重要一步。
去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研究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要解决快递最后一公里难题。作为一名快递从业者,笔者对相关部门及时公示意见稿,感到高兴。通览标准,笔者对意见稿有待商榷的紧要之处提出几点个人意见:
一、设计时速应符合快递业的实际需求。
意见稿规定“快递三轮车最高车速不应大于 15 km/h”,同时要求“快递三轮车控制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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