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部分房屋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事件继续发酵,国土资源部对此高度重视,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组成联合调研组,于4月20日,赴温州调研指导住宅土地使用权20年到期延长问题。
随着地价的飙升,温州不愿再像其他城市一样免费或低价收取土地款,引发大众的焦虑和担忧。
《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如今如何续期尚缺顶层设计,但追溯物权法的立法过程可以看出,缺乏细节是因存在巨大的争议未写进物权法,物权法一开始并未承载土地使用权免费续期的使命。
在记者采访物权法相关专家的过程中,房在地在的主张又将土地持续期的续期转嫁给了房屋质量,未来的土地使用续期或更多取决于开发商。
深圳模式的参考意义
在温州官方态度转变的前一日,处置土地使用权到期不止一例的深圳则给出了更明确的回答,且可行性和接受度均为外界接受。
1995年9月18日前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局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顺延至国家法定最高年期,不用补交地价款。
这一规定的依据则是,1994年深圳出台文件规定土地使用权最高使用年限为50年,1995年9月15日对该文件进行了修改,规定土地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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