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日前发布公告称,为避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严重偏离市价,修订了定价原则,“若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定增项目出现“七折底价”,康得新公司并非个案,事实上已成了沪深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一项原则。
根据限售期限,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分为一年期项目与三年期项目。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采取“七折底价”的不在少数,像利民股份、辽宁成大等10多家上市公司的定增项目均增加了“七折底价”条款。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恒逸石化外,其余上市公司均为限售期36个月的定增项目。从此前的无底价到如今的“七折底价”,既体现出定增发行的市场化,更是监管部门强化监管的结果。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对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再融资,监管部门窗口指导的频率显着提高,而非公开发行如何定价则成为窗口指导的重点,这在此前罕见。如在去年10月的保代培训会议上,证监会就要求长期停牌(超过20个交易日)的公司,需至少复牌交易20个交易日后再确定非公开基准日和底价,鼓励以发行期首日为定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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