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去哪儿网”上购买的1万余份酒店团购券被冻结,蒋某等5名消费者将“去哪儿网”和酒店经营者一同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团购。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蒋某等4名消费者与“去哪儿网”达成的团购券买卖合同,理由是如果以18元的团购券购得服务,将造成合同双方给付与对待给付的严重不对等。另一诉讼法院尚未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后,蒋某等4名消费者不服,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
>>消费者
万份低价团购券被冻结
据了解,蒋某等5名消费者是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综合5人的起诉内容,2014年11月,“去哪儿网”发布团购消息,团购商品为无锡“7天连锁酒店中央车站店传统双人房入住1晚”,折扣为0.9折,团购价格为18元。5人总共购买了该团购商品11300份。
随后不久,“去哪儿网”单方冻结了全部团购券,且未经5人同意单方退款。于是,蒋某等5名消费者分别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去哪儿网”与酒店继续按照网站发布的团购信息履行团购事宜。
>>“去哪儿网”
怀疑酒店与消费者串通
一审开庭时,“去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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