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北京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范围内纳税人发放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从5月1日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房屋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仍由国税委托地税代征。也就是说,大家之前去哪里办税今后依然还到哪里办,而且办理流程和需要提交的资料基本也都保持不变。
二手房买卖税负实际降低了
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在采访中了解到,与之前传言的营改增后二手房买卖税负要提升正好相反,与营改增之前相比,二手房买卖的税负实际是降低的。“虽然原营业税税率5%,改为增值税后仍适用5%,但由于营业税是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交税金额也不一样了。”北京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崔国臣算了这样一笔账。
二手房、租房征税窗口将增加
据了解,随着营改增实施,为减少二手房和个人出租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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